2007-09-03
2007-03-12
reading 格非《卡夫卡的钟摆》
1.喜剧
弗兰茨·卡夫卡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话题,从他逝世不久一直延续到现在。许多声称从卡夫卡的作品中发现了至关重要的真理奥秘的人,包括那些宣称是禀承了卡夫卡衣钵的作家和诗人,有时只是发现了一些模棱两可的错误而已。对卡夫卡作品的误读始终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们对卡夫卡的语言方式缺乏经验,不够审慎,人们习惯于从他的小说、随笔、日记中的片言只语寄托个人的想像,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我们缺乏耐心(卡夫卡本人将这种惰性称为人类仅有的两大罪恶之一)。也有一些作家不堪卡夫卡被迅速神话化的巨大压力,干脆声称卡夫卡的小说毫无价值,一钱不值,应当将他从“经典文学”的殿堂中扫地出门。持有这样一种观点的人似乎很像卡夫卡小说中的那个急性子的K——他的不耐烦乃是由于急于想看到底牌,而握有底牌的人并未告诉他相关的信息,只是微微表露了一下暧昧的笑容。这种观点本身似乎不值一驳。我个人亦不认为卡夫卡是一个对任何人都重要的必须加以研读的作家,阅读卡夫卡的确对某些人的心智提出了挑战,有时还带来伤害。我们知道,匈牙利的著名学者、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卢卡契亦曾对卡夫卡的作品不屑一顾。尽管个人的遭遇促使他最终改变了态度,然而发生在卢卡契身上的这一种转变并不具有普遍意义或必然性。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获得这样一个契机,从而缩短他们与卡夫卡之间的距离。
笼罩在卡夫卡身上最大的神话之一,就是卡夫卡是一个痛苦的精灵,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这种生活孕育之下的小说莫不如此。对于那些习惯于将作家的痛苦等同于其才智,用痛苦的试金石来丈量作品的光辉的批评家来说,卡夫卡及其作品无疑就是坚如磐石的论据。我不想忽略家庭、时代和社会的结构形态加之于卡夫卡的痛苦、荒谬和绝望感。然而,假如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绝望感与他的小说的内容划上等号,这不禁妨碍了我们对卡夫卡小说的欣赏与诠释,也有违于文艺批评的一般原则。
比方说,莫扎特的一生充满了尖锐而持久的痛苦,但他的作品却既不晦涩,也不灰暗、绝望。假如我们抱着一种纯粹的寻求趣味的心理来阅读卡夫卡的小说,我认为这也没有什么不好,而且也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卡夫卡的那些迷人的故事并不缺乏趣味性。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曾看到一位女同学在读卡夫卡的《诉讼》时哈哈大笑,我问她有什么好笑的,她回答说,好笑的并不是K莫名其妙的被捕,而是那两位看守极其认真地吃掉了K的早餐!事实上,写完《诉讼》的第一章,将其朗读给他的朋友们听的时候,他们都无一例外地笑得前仰后合。卡夫卡的幽默还不止于此,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们知道那两个名叫佛兰茨和维伦的看守每次奉命去捉人的时候照例要把遭逮捕人的早餐都吃个精光,——这可以解释他们为何那么兴奋,为什么起得那么早,吃早餐时为何那么专注和认真,仿佛吃掉“罪犯”的早餐是生活中唯一值得追求的乐趣。我们不应忘记卡夫卡是一个捷克人,也不应忽略那个滋养着哈谢克《好兵帅克历险记》的文学传统。我认为,帅克与卡夫卡笔下的K的确有几分相像。我甚至联想到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K的噩梦是吉诃德游历的另一个版本。而桑丘·潘萨就是《城堡》中K的两名“忠实”的助手。
卡夫卡的小说充满了戏剧性。由于小说披上卡夫卡特有的“寓言”的外衣,戏剧性的场景或情节反而不容易辨认,卡夫卡笔下的那些“事件”不论是发生在阴森的法院里,还是积雪覆盖的乡村、马厩、抑或是俄克拉荷马的露天剧场、处决犯人的采石场,都有一种浓烈的戏剧氛围。像《诉讼》这样的作品自始至终弥漫着乖张、怪异的戏剧冲突,这种冲突就如某种神话的变体,亦如生硬僵持的舞台剧的即兴彩排。然而,我认为这种冲突与传统小说的情节推进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与其说卡夫卡故意在文体上标新立异,还不如说,它是由卡夫卡独特的经验和表述方式决定的。如果我们在阅读习惯上完全适应了卡夫卡的叙述语态,那么《城堡》和《诉讼》完全可以像侦探小说一般地紧张、紧凑、张驰有度(也的确有学者将卡夫卡的作品与经典的侦探小说进行比较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卡夫卡的喜剧天才。在《诉讼》中,当K不厌其烦地向他钟情的比尔斯纳小姐表演被捕的过程,并借机抱着对方疯狂的亲吻的时候(他脑子里充满色情的幻想,试图叫出她的奶名),读者会和比尔斯纳小姐一样感到莫名其妙。我们不一定会笑出声来,但能够理解卡夫卡的幽默。
类似的例子在卡夫卡的《诉讼》中并不少见。在K看来是如此庄严肃穆的法庭竟然设在一座出租公寓的顶楼上,而审讯室的位置恰好是一对夫妇的卧室。丈夫兼作法院的听差。遇到开庭的日子,这对夫妇就要将屋子腾出来;如在平时,法院的办案人员与这对夫妇居然也能杂处一室:
“在半夜里,准是深更半夜了,我(女主人)一觉醒来,预审法官正站在我们的床边,用手遮着那盏灯,免得灯光照在我丈夫身上,这真是多余的谨慎,我丈夫睡得那样死,灯光根本不可能照醒他。我却吓得要叫起来,可是,预审法官非常亲切,提醒我要小心谨慎,悄悄地跟我说,他一直工作到现在,他是来还灯的,还说,他将永远不会忘记我睡觉的模样。”
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城堡》中K与弗丽达兼作婚房的那间教室。事实上,无论是婚房,还是教室,作为人物活动的场景本身都会在刹那间突然改变自身的性质,而人物事先并不知道,这其中包含着这样一个暗谕:卡夫卡笔下的人物可以随时互相改变角色和身份——就像《诉讼》中的K,一夜之间从银行襄理变成了一个罪犯,最后被滑稽地处死;而场景本身亦是可以互换的,卧室变成法庭,婚房变成教室,采石场可以变成刑场,而所有的场景最终都将变成一个小小的戏剧舞台,人物就像是从一场恶梦中醒来,睡眼惺松,几乎无法真正看清他所处的位置。
在《诉讼》中,那个自称能够帮助K疏通法官的画家,他的画室最终被证明是法院的办公室,而画家的床顶着通向法院的门,法官们进入他的画室办公,得从画家的床上爬过去。正如卡夫卡在《诉讼》中反复向读者所暗示的,一切都属于法院,一切都是阴谋,法院的存在早已超越了个人的理解力,任何的场景都是虚幻的,都是舞台大幕遮掩之下的一个阴暗的局部。就连K最后被处死的情景亦像一个滑稽戏的表演。两名刽子手一左一右地挟持着他,走向一个露天的采石场。那两个人紧紧地贴着他,“K夹在他们两个人中间,直挺挺地走着;现在,他们这三个人结成一体,如果有人把他们中的一人撞倒,那么三个人都要倒下”。K甚至在临死之前,还是想着那两个押他的人在演戏。
这里涉及到了卡夫卡叙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作为作家的卡夫卡与他笔下的人物K关系到底如何?尽管《诉讼》、《城堡》中的K可以理解为卡夫卡名字的一个缩写字母,而《美国》中的卡尔的名字也是以K开头的,尽管卡夫卡把自身的遭遇演化为一个多少有点抽象的寓言,但是我们还是不应在卡夫卡与K之间划上等号,正如我们不应把西西弗斯或莫尔索等同于加缪。卡夫卡的遭遇和命运的性质都可以在K这个人物身上得到充分的证明,但至少在一点上,卡夫卡与K形成了重要而微妙的区别。我认为,这种区别就是卡夫卡所处的位置要比K优越一些。这一区别在我看来,就是卡夫卡式的喜剧和幽默的源泉。
在卡夫卡看来,人由于他们受到的局限而无法看清他们面对的存在的“真相”,无法看到事物的全貌,这就使他“退化”到了动物的基本处境。卡夫卡小说中的动物形象是令人难忘的,无论是面对猫和捕鼠器的耗子,还是地洞中那个可怜的动物,它们实际上与法院和城堡门前无助的K处境是完全相同的。正如那些在遥远的中国建造万里长城的工匠,他们既无法理解这一宏伟工程的意义,也无法看到它的全貌,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砖石。而在某种程度上,人与动物的身份也是可以互换的,比如葛里高利一夜之间就从人变成了一只甲虫。这一情境使我们可以联想到庄子“朝菌不知晦朔”的那个著名的比喻。因此,从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再回过头看看除《诉讼》中的那个急性子的K,他竟然把一切都看得那么简单,把开脱自己的罪行看得如此轻松,并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到处奔走,而他的命运实际上早已注定。与“万里长城”宏伟蓝图相比,几块砖石可以拼出怎样一幅图像呢?
卡夫卡很喜欢用“一堆乱七八糟的积木”来形容主人公眼中的世界,而《诉讼》中的K直到临死之前始终没有看到任何“真相”,他眼前的街道、灯光、采石场和对面高楼依旧是一个任意拼合而成的废墟。K的挣扎,用卡夫卡的话来说,就是一只苍蝇的挣扎,他被粘在胶杆上,直到把腿扯掉,完全不能动弹为止。
这的确是一幕残酷的喜剧。正是对这一喜剧的书写,卡夫卡洞悉了我们所处的这个废墟的性质(而不是真相),用保罗·蒂里希的话来说,卡夫卡通过对废墟的认知和书写承担起了全部的荒谬。存在于K与卡夫卡之间的缝隙,透出一些模糊不清的亮光,从而它照亮了舞台的一角,开启了被岁月陈封的沉重的幕布。
2.看门人
在《诉讼》的第九章,教堂的神父向K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乡下人要求人看守允许他进到法的门里去。守门人拒绝了他的要求,明确告诉他,现在不能让他进去。乡下人又问,以后可不可以进去,守门人说,有可能,但现在不行。乡下人决定等一等,等得到法院方面的许可以后再进去。守门人给了乡下人一个小矮凳,让他在门旁坐下,他就这样长年累月地等着。这期间乡下人做了很多尝试,包括将从乡下带来的礼物贿赂看门人,请求让他进入,但未能获准。最后,他的视力衰弱,日益苍老,生命即将完结。在临死之前,他招呼守门人过来,向守门人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所有的人都在努力达到法的跟前,可是,为什么这许多年来,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要求进去呢?”守门人答道:“这道门没有其他人能进得去,因为它是专为你而开的。我现在要去把它关上了。”
这是寓言中的寓言。在K临被处死之前,作者特地安排他走进教堂,聆听神父冗长的讲道,看来也不是无缘无故的。这个寓言历来受到卡夫卡研究者的重视,有人甚至将它看成是卡夫卡一生创作的象征性说明。当然,关于寓言本身,也会有许多截然不同,甚至是自相矛盾的诠解。卡夫卡似乎不太愿意读者对他的作品(哪怕是局部情节)作出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解释。用瓦尔特·本雅明的话来说,卡夫卡尽一切努力来避免和防止对作品的诠释(本雅明《弗兰茨·卡夫卡》)。卡夫卡通常的做法是,预先对被诠释的对象做出模棱两可的阐释,从而消解掉读者从这个对象中寻找“微言大义”的企图。比如说,卡夫卡写下这个乡下人与看门人的寓言之后,立即通过神父之口,对读者有可能发表的意见抢先一步加以注释,他是那么小心谨慎、那么细心,以至于解释本身使本来很清晰的寓言叙事立即变得混浊不清,面目难辨。
一边讲述故事,一边通过人物对话和心理描写对故事本身加以评述,是卡夫卡的惯常伎俩。他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尽可能地消除掉叙事本身可能出现的道德或教谕的痕迹。卡夫卡的谨慎是有道理的,因为寓言意义的显示,必须依赖于寓言的特殊的解读方式,必须依赖于作者与读者之间在交流媒介——语言和语式方面达成的完美的默契。而正是对于这一点,卡夫卡没有信心。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卡夫卡的另一个深不可测的消除诠释可能的极端举动,那就是在遗嘱中告诉马克斯·布洛德,要求后者焚毁自己的手稿。本雅明对此猜测道:“兴许,卡夫卡在世时每天都困扰于不可解决的行为方式问题,困惑于无从释解的言体交流,临终时有意让他的同代人尝尝自制的药丸。”(瓦尔特·本雅明《弗兰茨·卡夫卡》)
然而,卡夫卡毕竟无法阻止读者对这个寓言作出自己的诠释和想像,也无法阻止读者从叙事的字里行间去猜测作者本人的动机、意图和种种暗示。读者的猜测不论准确与否,本来就是作者——读者之间永远存在的心理游戏。
在乡下人与看门人的这个寓言中,我觉得重要的并不是乡下人与法的关系:他是否应当进入,他能否进入,以及他为什么要进入;而是看门人针对这一关系究竟向乡下人作出了什么样的暗示。所幸的是,看门人作为法的官员,并不是一个冷漠、被彻底异化的腐朽官僚;相反,他的同情心尚未泯灭,他的好奇心跃跃欲试,他的性格十分活泼且易于让人接近。在这个寓言中,看门人时常去和乡下人拉家常,还给他搬来了一个小矮凳,以便让他舒服一点。甚至当乡下人说话嗫嚅不清时,他还能屈尊俯身聆听。至于乡下人与法的关系的性质,看门人至少向他作出了四次重要的暗示:
首先,当乡下人问他能否进入法的大门时,看门人的回答是:“现在不行”,言下之意,他最终是可以进去的,只是现在不行。其次,看门人看到乡下人朝法的大门里探头探脑地张望,他笑了起来,居然怂恿乡下人说:“如果你很想进去,那就不妨试试,暂且不管我是否许可”,这是一个近乎露骨的暗示,指出了另一个进入法的大门的途径。再次,当乡下人用带来的礼物试图贿赂看门人以便让他进去时,看门人的一番话更是意味深长。他说,“我收下来,只是为了免得让你认为,还有什么事情办得不周”。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解释:你已经是足够周到了,你想通过通常的渠道得到法的正式许可而进入大门的企图是行不通的。这句话还有一个言外之韵,那就是提前告知了对方,等待下去所可能会有的结局,那就是一无所获。最后,当休息人行将老死,渴望了解事情的真相,向看门人提出了一个十分唐突的尖锐问题时,看门人立即完全满足了他的愿望,告知了事情的真相。尽管这番话对乡下人来说显然是太迟了,但获知真相对一个行将死去的人而言,毕竟仍然是莫大的安慰。
在这个寓言中,看门人尽管是法的最低级的官员,但他还是“法”的一个部分。因此,这个故事不免给人以这样一个印象:乡下人的地位与看门人相比,要卑微得多。他要进入法的第一道门槛,就首先必须征得看门人的同意,所以,守门人对乡下人所显示出来的优越感是不言而喻的。可是在教堂神父的眼中,情况有可能恰好相反。在神父所提出的某种解释中,守门人的地位连乡下人还不如,而事实上他是从属于乡下人的。神父的理由是:乡下人毕竟是自由的,只要他不进法的门,他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而且,乡下人坐在法的大门外的小矮凳上,在那里坐了大半辈子,他完全是自愿的。至少在这个寓言中,看不出有任何被强迫的成份。而守门人却由于职责所限被牢牢地束缚在自己的岗位上,不能离开大门半步。既然那扇“法”的大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守门人显然就具有了某种附庸或道具的性质。他既不能离开,也不能进去(从他和乡下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他其实对于门里面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而且,在乡下人还没有抵达这个门前的漫长的岁月中,他就必须一直守候在那里,不得离开半步(要是乡下人不来怎么办?乡下人可以随时前来,亦可以永远不来),乡下人的到来突然使他的生活有了变化。也就是说乡下人终于来了,给他提供了一个尽职的机会,并且赋予了他生活的全部意义。我们可以感觉到,乡下人的到来实际上也给看门人带来了喜悦。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他对乡下人的殷勤、超越法规定的权限向乡下人表露出的自然关心和亲热。看门人职责的长短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乡下人何时到达,其二是乡下人何时死去。接下来的一个推论自然是:假如乡下人永远不来,看门人将虚度一生的年华。随着乡下人的死去,看门人的职责也就此终止。他有怎样一个结局我们不去说它,但作为一个看门人,其职业、生活的意义亦随之消失。因此神父总结说,看门人从属于乡下人,他的处境显然更为糟糕。更有甚者,看门人对这一逻辑本身,对于自己从属于乡下人这一事实毫无所知,反而以自己的一点实际并不存在的优越感而沾沾自喜,是十分可悲的。
当然,这一推论只不过是神父无数推论中的一个,他很快就用另外一种观点对这一推论进行了驳斥。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看出卡夫卡的某些意图。
看门人与乡下人的关系可以使我们马上联想到《城堡》中K与信使巴纳巴斯之间的纠葛:K要获得土地测量这一工作的正式许可(进入法的大门),就必须争取到信使巴纳巴斯的帮助。因为巴纳巴斯的职责就是在K与城堡官员克拉姆(看门人所指称更高一级的官员)之间传递信件。在K的眼中,巴纳巴斯是属于城堡的,就像看门人是属于法的一样。因此,KtAO 发表于 05:02:57 | 阅读 () | 留言 (2)
2007-03-12
reading 德里达著《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引论》译后记
方向红
这是一本有着奇特出身的书。
1936年胡塞尔写成一篇对几何学进行历史的和现象学的沉思的文稿(手稿编号为K III 23),1939年欧根·芬克以《论几何学的起源》(Vom Ursprung der Geometrie)为题,发表于布鲁塞尔《国际哲学评论》(Revue Internationale de Philosophie)杂志第一年度第2卷上。这篇文章后于1954年作为附录III收入《胡塞尔全集》第六卷《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在附录III中没有出现《论几何学的起源》这一标题,后人通称这一附录为《几何学的起源》。
文章发表后,虽有学者据此对胡塞尔前后期思路的连续性表示过怀疑(如梅洛-庞蒂),或者对胡塞尔晚期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进行融合的可能性抱有期待(如唐·迪克陶),但实际上,在学术界,尤其是在法国学术界,这一沉思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德里达还是在巴黎高师读本科时便已敏锐地注意到胡塞尔的这一文本。他在写于1953-1954年的第一部著作《胡塞尔哲学中的生成问题》(1990年由法国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对胡塞尔在《几何学的起源》中所提出的新思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作过专门的探讨。当时的德里达从基础本体论和辩证法出发,竭力证明的是起源的辩证性、综合性和差异性,这也是他从中得出的显性结论。但真正深入的解读是在八年之后。1961年,德里达为完成他的教授资格副论文再一次进入胡塞尔的现象学,他挑选了胡塞尔的这篇不太为人熟知的短文,把它译成法文并配上了长篇的引论,引论的篇幅是胡塞尔原文的六倍多。这篇论文以《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译文与引论》(Edmund Husserl“l’origine de la géométrie”:traduction et introduction par Jacques Derrida)为题于1962年出版。1964年该书获J.卡瓦耶奖。
这是一本书中之书,一篇文中之文。这就是它的奇特的出身。
更为奇特的是,德里达以《几何学的起源》为主线,以胡塞尔的整个思想发展为背景,从现象学的内部出发,在对胡塞尔晚期的思路进行认真审视和对话的过程中发现并论证了解构理论的最重要支柱——延迟原理。
译者下面谈谈自己对胡塞尔在《几何学的起源》中的思路以及德里达在《引论》中的辨明、反诘和引申的粗浅理解。
几何学创立至今,几千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何学也经历了几次大的飞跃,从欧式几何到非欧几何,从平面几何到立体几何再到黎曼空间等等,几何学与其当初第一次创立时相比,已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深化。面对这样的状况,胡塞尔为什么要提出追溯几何学的起源呢?这种追溯难道不是毫无意义的吗?如果有意义,该如何踏上返回的路途呢?
对于追溯的意义问题,胡塞尔指出,“希望我们因此而最终能够获得哲学的意义、方法和开端,获得我们愿意并应当将我们的生命奉献给它的这一个哲学的意义、方法和开端。”(本书边码第174页)但胡塞尔为什么偏偏选中了几何学并把它作为一个范例提出来加以研究呢?这是由于他看中了几何学的独特的存在方式——观念对象性(“ideale Gegenstaendlichkeit”)。胡塞尔在《逻辑研究》时期就曾指出,“这些观念对象性不在世界的某处,也不在‘天国’之中。”[1]当然,它也不在几何学家的心中存在,“几何学上的存在并不是心理上的存在,它不是个人的东西在个人意识领域之中的存在;它是对‘任何人’(对现实的或可能的几何学家,或对任何懂得几何学的人)都客观地存在于此的存在”(边码第179页)。这种观念对象性既不存在于世界之中,也不存在于主体之中,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一种实存,那么这种实存究竟存于何处呢?胡塞尔的回答是,它的存在方式是先验的,它一经诞生,便超越时空和经验,比如说,“毕达哥拉斯定理以及整个的几何学只存在唯一的一次,不管它如何经常地被表达,甚至也不管它在什么语言中被表达。”(边码第179页)因此,对它的存在地点的讨论必然要回溯到对它的诞生过程和起源方式的研究。
路漫漫其修远兮,返回的道路是畅通无阻还是荆棘丛生布满歧义?胡塞尔小心翼翼地选择了前者,而德里达则坚定地选择了后者。
胡塞尔的思路是,第一个几何学家在原初明见性中对几何学的观念对象进行了第一次制作(Erzeugung),这样制作出来的对象不仅具有明见性,而且还具有客观的存在。可是,由于时间化运动的缘故,客观的存在也不得不进入“滞留”(Retention)以至于最终消失。但这种“消失了的”过去的存在并没有走向虚无,在某一特定的时刻,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它又能够在主体的意识活动中被唤醒,并变得越来越清晰。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便又能找回原始的“一致”(“Deckung”)性的观念明见性。但是在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在交互的语言理解的关系中,一个主体的几何学观念对象(原初制作物和产品及其原初理解)仍然缺少持续的定在,仍然没有建立起完全的客观性,也就是说,我们仍未跨越主体以及主观明见的可能性,几何学的对象仍有随时遭到灭顶之灾的可能性。为什么呢?因为口语的传播是极其有限的,几何学家的死亡以及空间距离的远近都会影响到观念对象的定在性。胡塞尔发现,书写、记录的语言表达解决了这一问题,它使直接或间接的个人话语的告知成为可能,而且文字符号也像语音一样能够唤醒它的忠实的含义。因此,只要我们考虑到移情的功能和作为移情共同体和语言共同体的共在人类(die Mitmenschheit),我们就能解决观念对象的“客观性”这一难题。借助于客观性,我们才找到了一条“回家”的坚实的道路。
胡塞尔为我们描述了一条返回几何学源头的道路:现在的几何学包含了几何学的全部历史沉淀,我们从最接近我们的沉淀物(定理、命题等)开始,挖掘出它在生活世界中的意义,从当下的意义前进到此前的意义,这是一条意义链,建立起这样一条意义链便打开了内在历史的意向空间,在这一空间中我们可以自由地、时间性地返回到原明见性和初次性(”Erstmaligkeit”),即回溯到几何学的第一次创建行为。胡塞尔说,“因为哲学以及特定学科的本真历史不是别的,而是把当下被给予的历史意义的构成物即它们的明见性——完全沿着历史记载的返回链条——一直回溯到对这些构成物进行奠基的原明见性的被遮蔽的维度。”(边码第205页)
这是胡塞尔为我们描述的一条通向几何学起源的必由之路。德里达也踏上了这条道路,但他显得疑虑重重。
德里达不仅认同几何学的与众不同的特征,他还指出了三个容易混淆之处,对胡塞尔的思路作了进一步的辨明(边码第15-17页):第一,存在方式与起源意义。我们不再关注几何学的存在方式(die Seinsweise),这种存在方式只是在伽利略的思想中才有意义,但伽利略恰恰在这种关注中遗忘了几何学传统的起源意义。胡塞尔把对传统因素的“失明”(Blindheit)称之为“灾难性的疏忽”,而伽利略正是这一“疏忽”的始作俑者。因此,我们必须回到伽利略之前;第二,回到伽利略之前,并不是回到几何学的第一个假设、公理和理论;第三,回到伽利略之前就是回到几何学家的第一次创建行为及其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回到对第一次行为、经验和第一个几何学家的事实的(faktische)规定,即使在历史学或考古学的意义上发现了一切原初历史的状况,我们仍不能返回原初创建的本真意义。恰恰相反,一切经验的知、历史的知都以本真意义和起源意义(Ursprungssinn)为前提。
德里达认为,如果把康德哲学作为参照维度引入进来,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到胡塞尔所迈出的步伐。虽然同为先验哲学,康德与胡塞尔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认为真理的诞生行为(Geburts-akt)已先行规定了全时性和普全性;即使我们对第一个几何学家一无所知,我们还是能最精确地把握第一次几何学证明的意义。但是,康德认为,对数学行为而言,留在概念之内已足够了,因为第一个几何学家的“构造”只是对已构造出来的概念的解释。在这一点上,胡塞尔与康德相左,他认为,康德的说法只适用于非原创性的几何学家,但不适用于处于奠基阶段的几何学和几何学家。康德之所以仍停留在非历史的形而上学之中,是由于他虽然有自发的本质还原,但他缺乏胡塞尔的“质料”(materialen)或“先天偶然性”(Kontingenten apriori),因此,他的先验论仍然是形式主义的,仍然脱离了具体的历史发展。
胡塞尔对康德的推进是逐步完成的。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中,胡塞尔仍对历史主义进行抵制,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中,胡塞尔把几何学置于纯粹科学之下,但没有从历史的角度讨论几何学的基础问题,而是把真理的原初奠基转让给真理性的上帝、笛卡尔的上帝。这说明他与康德以及笛卡尔相距并不远。这种一致性在对原初创建的历史行为的研究中才得以纠正。
为了推进到真理的原初构造,我们必须回溯到真实世界的创造性经验。胡塞尔在这里引入了事实常项,但这也给他带来了困难。德里达指出,“不可更改的事实(即那种本身绝不可能被重复的东西)在起源的历史中接替了不可更改的本质(即那种可以被任意和无限地重复的东西)”,这使得胡塞尔的“‘起源’ 或发生的概念再也不能在纯粹现象学的意义上被理解。”(边码第30-31页)德里达从辩证法出发,证明了事实常项和本质常项之间的先天综合性:“在奠基性历史的深处,是意义与存在、事实与权利不可分割的场所”(边码第31页)。
但这种辩证法究竟与胡塞尔的思路相距有多远呢?译者认为,胡塞尔承认实在性和历史性的作用,但胡塞尔出于对绝然性和严格性的信念,只承认历史上的原初事实具有“唤醒”的作用:在时空性中的多种多样的有限的结构(比如面、角、线等)还不是几何学的结构,它作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在思想中完善的构成物仅仅是新型实践的基础,从这里面新型的构成物被唤醒。“这种新的类型将是来自观念化的精神活动即‘纯粹’思维的产物。这种纯粹思维的材料位于我们已经描述过的这一人类的及其事实的周围世界中的普遍的预先被给予的东西之内,它从这些材料出发创造出这些‘观念的对象性’”(边码第212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胡塞尔既承认事实常项的作用,又关注先验主体的主动构造功能。我们可以说,虽然胡塞尔反对辩证法,但他的沉思却不乏辩证色彩。
德里达一方面运用辩证法在空间上对现象学展开批判,就是说,在历史的源头处,先天综合必然存在;另一方面,他又发展出一条新的思路,从时间上对回溯历史的过程进行质疑。
德里达注意到,如果我们从几何学的现成的、当今的内容出发去追问它的起源,虽然这其中充满层层的沉淀物,但我们仍然必须赋予这种历史传统以一种透明性。穿过沉淀物进入到历史的内在意义之中也是一种还原,与静态的现象学还原相比,它是一种“具有无限微妙性和危险性的还原”(边码第37页)。德里达把这种还原和“回(溯的追)问”(“Rueckfrage”)比喻为邮政和远程通信并认为这一类比构成自己文本的比喻核心。实际上,这一比喻后来也作为核心的比喻构件进入到《明信片》和《签名事件语境》等文本中。
但是,透明性存在吗?邮政系统是健全的吗?远程通信始终安全吗?德里达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巨大的危险:“如果我们把纯粹经验历史在哲学上的无意义以及非历史的理性主义的无能为力视为当然,那么我们就会衡量出这种系千钧于一发的危险性”(边码第37页)。
这样的危险是无法从根本上被排除的,它所表现出来的景观就是源头被无限地延迟。
摆在读者面前的这部中文译本依据的是1999年12月由法国大学出版社所出的第五版(该书初版于1962年)。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参照了德文译本(Husserls Weg in die Geschichte am Leitfaden der Geometrie, von Ruediger Hentschel und Andreas Knop, 1987 Wilhelm Fink Verlag)和英文译本(Edmund Husserl’s “Origin of Geometry”:An Introduction, by John P. Leavey, Jr., 1989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德译本为每一章都配上了标题,中译者将其翻译出来放在相应的脚注位置,供读者参考。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已由王炳文先生译成中文(见《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427-458页),本书中的《几何学的起源》是从德里达的法文译本转译的,从德里达的译本中我们可以窥见现象学在法语中的形态。德里达的译文与胡塞尔原文之间的出入之处,中译者都一一作了说明。书中的边码均为法文著作的页码,凡引《几何学的起源》时所给出的页码也为法文原著的页码,以便于读者查阅原文。
本书涉及大量现象学术语,基本上从《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倪梁康著,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的译名。需要说明的术语有:
“idée”的翻译问题。“idée”至少有两层状态:受束缚的与不受束缚的。前者是胡塞尔现象学重点探讨的对象,可译为“观念”;后者属于无限的视域,即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德里达认为,对“idée”的区分是理解《几何学的起源》的关键。德里达曾把“idée”区分为三个层面:语言的观念性、含义的观念性和对象本身的理念性(边码第62-64页)。译者在翻译时尽量反映每一个“idée”的状态,以“观念”或“理念”配译之。
我们把胡塞尔的特殊用语“la vérité en général/die Wahrheit überhaupt”译为“真理一般”。这读起来有些别扭,但不能译为较为通顺的“一般真理”(die Wahrheit im allgemeinen)。后者意指“一般意义上的真理”,而前者所指的是超越论意义上的真理本身。其它如“la déterminabilité mathématique/mathematische Bestimmbarkeit überhaupt”(“数学可规定性一般”)以及“die Wissenschaft überhaupt”(“科学一般”)也照此翻译。
“transzendental”一般译为“先验的”,本书依倪梁康和王炳文两位先生的观点译为“超越论的”。
译者首次接触德里达的这本著作是在2000年,当时我准备以德里达早期现象学思想为博士论文题目。倪梁康先生给我提供了德文版,我边看边译,到论文完稿时,差不多已经翻译了三分之一。论文答辩后,我仍难以释怀于胡塞尔和德里达的思想给我带来的惊讶和震动,随向倪梁康和张异宾两位先生提出,能否把这本书译为中文,两位先生当即表示支持,张先生还向南京大学出版社作了推荐。南大出版社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很快便拿到了原著。虽有部分译稿作为基础,但我还是推倒重来,以求信达。从2003年2月开始,至2003年10月初稿完工,历时8个月。由于本人初涉法文译事,其间的甘苦可想而知。两位先生的支持、鼓励和敦促,南大出版社刘平女士的热忱帮助,都是本书早日出版的保证。
无论是在哲思上还是在翻译上,我都自觉是个初入道者,虽尽心尽力,但缺点与错误恐在所难免,欢迎行家不吝赐教。
译者于南京大学南园
2004年3月
第1 - 3,共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