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0
Les notes au hasard ! 石康 周文 我!
《晃晃悠悠》不是石康叔叔最好的作品(却帮助石康叔叔赚到近二十多w),在文学史上根本不值得一提,至多能在回忆某年的畅销书时候想起它或者因为它那些口语化的叙述方式。
《晃晃悠悠》属于我的小说分类法中的第二类,这颗大毒草对我却危害深重,看过多少遍我已经记不清楚,《晃》的第一版已经彻底被我看烂掉。每当我心情沉重的时候,都要重温一下《晃》。
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就是周文,甚至我还坚信我应该有个女朋友叫阿莱,我的好朋友是陆然,我还有个鬼魅的同学叫老X。
第一次接触这书来源于电台。我上高中的时候,因为没有万能的baidu,所以如果想扮成伪小资、伪文青、伪潮人,一定得听电台节目,还必须得是那种读书发感想的节目。现在看来有点装B的意思,但是那时候真的酷。图书批发市场的大爷大妈们发自内心的拥趸,每当平客叔叔小黎姐姐白杨哥哥抑扬顿挫感情丰富的朗诵完啥东西,大爷大妈们便疯狂进货,不久的将来便有一批眼神迷离的小白领、大学生还有我这种不学好的中学生来送银子。也有精明的眼尖的大爷大妈,在电台门口堵着往DJ们手里塞书(我道听途说的段子)。
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又逃学回家,扭开收音机正好是平客叔叔朗读《晃》的结尾,猛然间听到了“做爱”两个字。电光石火间,时间凝固了,哥们我肢体僵硬了,小脸上整出两块农村红,哥们那时候见识浅倒是真的。这可是国家级别的电台啊,这可不是悄悄话节目啊。这么流氓的书,不成哥们得弄一本去。傍晚我坐在天海麦当劳2楼就着大可乐贪婪的一口气读完。还记得有2个大学生惊奇的感叹“她在看《晃》……”,内心无比自豪了一把。
断断续续把书推荐给同学们,得到2个明确的反馈。第一种人疯狂喜欢,甚至相约一起去北京找石康叔叔。第二种人疯狂讨厌,能看完3页都算涵养好的。第一种人曾经是我要好的朋友,第二种人我曾经气急败坏的用各种方法讽刺挖苦他们,甚至感到痛心疾首为什么和他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现在这2种人我已经想不起他们的名字,记不清楚他们的面容。
《晃》到我读大学后成了我一个人的心理医生,我把它夸大到只能读懂我的心事。
有一个时期很想去北京找石康叔叔,问一个娱记朋友要了他的住址,久久没有行动。因为我不知道到底要干什么,要说什么,要问什么,或者干脆做个骨肉皮或者大剌伍的。再后来听说石康叔叔喜欢一尺七的细腰姑娘,看着自己圆滚滚的小肚子,找石康叔叔的愿望终于作罢。听娱记说石康叔叔是个很严肃积极赚钱而不消极颓废的人,每次买书必花千元以上,曾经因为冯不懂长镜头一事最终决裂。小时候听得像传奇,现在明白只有这种人才能写出那种颓废到心里的话语。
《晃》的情节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它由最初的吸引我到后来的苍白无力,因为它陆陆续续发生在我的生命中,我不愿提及亦不想回忆,大脑的自我保护已经让它们空洞如渣滓。我喜欢石康的某些瞎议论乱调侃,自己幽自己一默,肯定比他人来得深刻而厚道。
在我难过的时候,不管那是什么时候,我都不喜欢被别人察觉到,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不喜欢而已。
我知道,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我很喜欢阿莱,阿莱就老对我这么说,别告诉别人你今天难受过,什么也别对别人说,因为说了也没有用。
我相信阿莱说的一切。
石康为了买房写了《奋斗》真正意义上的红了。图书批发市场很早就拆迁了,我很怀念那里的麻辣烫和操着天津话叫卖的大爷大妈们。大学时候也曾试图听叶沙的读书节目,我的最高纪录是10分钟后换台。那本封面和封底烂呼呼的《晃晃悠悠》丢了,我知道已经不再需要了。
lolitalin 发表于 2008-03-10 17:47:08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