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30

Les notes au hasard ! 继续,小时候的食物!

昨天写的突然难过起来,就搁笔不表了。操练war3,已经可以轻松干掉简单的电脑,对付中等难度的电脑还是有一定困难的,尤其是电脑用不死的时候,我一般没有什么办法。很奇怪,我只喜欢用兽族,大概我喜欢肉搏?跑题了,怎么说开游戏了呢?

馄饨。我特别喜欢这个名字。什么云吞,什么抄手,总觉得奇奇怪怪。当粤语之风盛行的时候,天津的大街小巷所有的狗食摊,全部舶来云吞这个名字,所以今天依旧叫云吞,而且是用特别纯正的天津话,又艮又脆。反而是到了洋风习习的上海,大家倒是都叫馄饨。这曾经叫我纳闷了很久。到底哪个城市更市民一点?我不是特别喜欢大馄饨,这种吃发按照北方人比较损的说法,就是南方人做不来水饺,所以弄了一个半吊子。我喜欢小馄饨,特别是那种上海人叫“柴爿馄饨”的。那是一种骨子里就透着暧昧的食物。深夜,灯光昏暗的弄堂里,蒸汽腾腾的馄饨摊子,沁人心脾的味道,身穿华丽旗袍的摩登女子,神情愁苦的西装男子……好了,《花样年华》已经演绎的够好了,不用我过多的言语。作为儿童的我喜欢它,因它的柔软,一吞就咽下去,适合牙齿不怎么样的我。小时候,幼儿园我最最喜欢的食物,就是馄饨。挑食异常的我,每次赶上却总能吃掉2碗。大概阿姨也愿意看我终于吃饭的样子,所以每次给的总是比其他小朋友要多的多。我还记得那时候的碗,绿白相间的搪瓷碗,有点象马赛克。同样,这种碗现在也已经很难找了。我家现在还保留着2个。还记得小时候,在小白楼有一个国营的早点铺,里面的馄饨同样可称人间美味,只是就餐环境太差,身边常会冒出几个乞丐,向你索要食物,若是不给,就向你的碗中,吐些口水。我是小朋友经常是他们乞讨的对象,每次都被吓的不浅。而服务员多是些肥胖脾气很差恶言恶语的中年妇女。为了美味,我还是经常央求老妈冒险去吃。老妈嘴上边说,你不怕那些乞丐了?还要去吃?边拉上我走到小铺。抢到位子,让我看位子,自己却急匆匆的拿牌子,领吃的。我总是一个人在位子上偷偷的笑,原来大人也是那么嘴馋,不过是借了小孩子的旗号。既饱了口福,还抓住了小孩子的小辫子。

山海关汽水。这是一种酷似芬达的饮料,我记得那是市场上只有2种汽水,一种山海关,一种可口可乐。一种代表大众,一种代表小众。山海关那时候叫桔子汽水,在我的印象中是很大的玻璃瓶,在我年幼的时候,一人喝掉一瓶是有一定难度的。另外说一句,这种汽水比芬达要好喝。

麦乳精。有点象乐口福一样的饮料。我总觉得这不是一种大众饮品,好像属于一些特比虚弱的人。每次喝到这种饮料都是在大伯家,一个六角的透明玻璃杯,所以今天我特别喜欢六角的杯子。大二的时候,买了一袋乐口福,结果胖了很多,果然是给很虚弱的人吃的。

冰袋。我现在清楚的记得,这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冷饮是4毛钱。就是水,糖,色素,装在一个袋子里,然后冻成大冰块。记得,奇热无比的夏天,没有比它更消暑的。那时候卖冰棍的阿姨似乎都是一种统一的装束,都穿得很严实,戴着棉纺女工那样的白帽子,从形象上就给人一种寒冷的感觉。冰棍都装在刷成白色的木头箱子里,里面铺着塑料布和厚厚的棉被,箱子上用铁丝挂着一些脏兮兮的冰棍包装纸,小朋友按图索骥。总记得,那箱子好像神秘宝盒,一打开冒出一道道白烟。比起现在随意在便利店中从冰柜中拿出冰棒的过程,我更喜欢在蝉疯狂鸣叫的夏日,一路小跑到街角的冰棍摊,手里紧紧的捏着几角钱,明明心里早就想好要哪种,还是不厌其烦的向睡眼惺忪的卖冰棍老太太问个遍,最后老太太象魔术师一样,笑眯眯的变出我要的冰棍,一路狂奔回家,好像蝉不叫了,夏天一下子就不热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专注冰棍的小孩子。现在什么食物还能让我那么期待?那么专注?

山楂片。上了大学才发现,几乎没有女生不喜欢山楂,就连男生也不能幸免。记得考古的时候,党国每次都和我们抢山楂片,山楂糕,山楂丸,还美其名曰,“大力片,大力糕,大力丸”。我喜欢的是那种属于“排排坐,分果果”年代的包在纸卷里面的圆圆的山楂片,到现在还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片。但是这种物美价廉的食物,总能保证每个小朋友一大把,每个人都喜滋滋的吃个没完。那时候,还发明许多创意的吃法,比如先咬成正方形,再咬成三角形,再咬成……在几何图形的蚕食中将它吃完。上大学后,一次突然在教育超市看见,买来尝试一下,失望万分,颜色很淡,甜的要命。

巧克力豆。这也属于可以创意吃的食物。记得也是幼儿园的下午点心,装在一个印有长颈鹿的圆筒中,盖子是咖啡色的,阿姨每次都把这个包装奖励给她喜欢的小朋友,一个空包装,在那一刻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每个人分到手上总有些颜色是重复的,有些颜色是没有的,交换的力量就体现出来,人缘的关键性就凸现出来。每个能换到所有颜色的人都是幸福的,有一次我幸福的都舍不得吃,巧克力豆就慢慢在手心里被我攥成一团。

边写边偷笑,记忆力真好,还能记得这些陈芝麻烂谷子。可是纵然记得又能怎样,这个边抽牡丹,边喝啤酒回忆小时候的人,已经变得太多,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lolitalin 发表于 2006-04-30 13:08:13 | 阅读 ()